城市各类市政管道不仅对维持城市的日常运行,而且在发生自然灾害时,对提高城市的防灾救灾能力具有重要意义。
2015年5月,中国颁布和实施“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代码”,第八章,结构设计、8.1.5条明确规定,综合管廊工程的抗震设计应当根据重点设防类(B)的建筑,并应符合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。根据GB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级标准》的要求,重点设防类别应按照高于该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设防措施。
虽然我们可以看到,提供综合的建筑结构地震管廊的规定相关要求,但对于公用隧道机电系统(包括各种各样的专线,大直径的管道,装修密切,各种工程管线的特点集中于一体,并维持正常运行的实用程序隧道火灾、排水、通风、监测和报警,(供电等附属设施)与具体的抗震技术无关。可以想象,当地震发生时,如果集成管廊内的机电系统遭到破坏,将会对城市的灾后救援和灾后重建产生致命的影响